※哪裡不對了?※ 

※我是大鯊魚,孩子們是小魚,我在溜滑梯下方作勢要抓他們。BOY等我等的發呆,結果突然看見我,嚇了一大跳※
※一直到我看到相片,我才發現BOY後方有黃色警示布條。我真是太粗心!※

BOY的「口哨約定」過了十六天,理當擁有一支新的口哨,可是呢?「我很忙,常忙得忘記要說故事。」這是BOY給自己的解釋。


「這樣不行啊!當初我們約定好的,如果沒有說滿十四天的故事,就沒有交換禮物。」我對此感到十分惋惜,希望BOY給我一個更好的答案。


「那少說一天再加一天。」這樣不夠。貪心不足的媽媽這次又想利用孩子什麼了。


「少說一天加兩天,少說兩天再加三天,這樣好不好?」我自以為是的好方法,希望孩子能趁機認字,我以為BOY會拒絕。


「哇!這樣很多耶!我少說兩天就要再加五天,好啦好啦!我一定不會再忘記了。」BOY答應。


結果,幾天後,BOY又繼續忘記這檔事。結果。。。


「媽媽,我昨天沒說故事。」

「我知道。」

「那怎麼辦?要加四天耶!」

我一副無所謂的樣子,BOY一副很苦惱的表情,他想要口哨啊!


「這樣好不好?我們重頭來,十四天都不能間斷,如果再忘記,這個約定只能取消。因為你一再的忘記,代表你不是那麼希望有這樣東西。」這次我態度堅決,總不能一件事情拖拖拉拉,孩子也無法學到對自己說的話負責任,總得有所代價吧!


「好!我一定不會忘記。」


今天是第六天,BOY都做到了,再等八天,看看他是否得到他要的禮物。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audreyk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