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幣對馬幣是1:9(這幾天新台幣是怎麼了?怎麼昨天變成1:9.7?),可是我很懶惰,換算時常用1:10來計算。

回來這二天,還是沒空煮飯,接了BOY順道去買兩盒炒飯。買炒飯對我來說是很掙扎的,因為外頭的炒飯太油膩,而且,BOY堅持說我炒的炒飯比較好吃。

點了一盒炒飯和一盒炒麵,小姐說總共一百元,我喔了一聲,拿了個硬幣給她,然後繼續我跟BOY的對話。和BOY說完話,我們母子倆很認真的看師傅炒飯,因為我跟他說不要太多油也不要放味精,我在監督他。

可是我發現收錢的小姐一直注意我,我想是不是因為BOY太可愛,還是她覺得我真是個年輕貌美的媽媽。結果,是我想太多。

在車上抓了一把零錢,有五十元有十元有五元,我在盤算著是否還要買塊雞排,數算著手中的銅板,抬起頭發現那位小姐還是站在那兒看著我,手上依舊拿著我給他的那個銅板,因為抽油煙機交織著汽機車的聲音,她好像要跟我說什麼。

她給我看她手中我給她的那只硬幣,我記得她跟我說兩盒餐是一百元,但是我還是禮貌性的再問她一次。她說一百,我點點頭示意表是我已經給了她。

結果,她再一次給我看那只硬幣,我仔細一瞧,發現是五十元。啊~~

頓時一陣火熱從我耳後燒到雙頰,我我我‧‧‧

看懂了嗎?

原來,我腦中還記憶著1:10的比例,我點的餐是100元,我認為給她10元硬幣就是100元,因為1:10剛好是100。我眼中反映到大腦的是新台幣100元,可我還停留在大馬買東西的習慣。

我忙著說不好意思,對方哈哈大笑問我:「你從國外回來喔?」我笑著說自己糊塗。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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